参考答案
(1)资料(1)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销项税额=1000000×50%×13%=65000(元)
借:应收账款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0
资料(2)的会计分录如下:
②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项税额=2260000÷(1+13%)×13%=260000(元)
借:银行存款2214800
财务费用4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0
资料(3)的会计分录如下:
出售时应纳税额=200000÷(1+3%)×2%=3883.5(元)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96116.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83.5
资料(4)的会计分录如下:
增值税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按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则预缴的增值税税额=220000÷(1+9%)×3%=6055.05(元);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应纳税额=220000÷(1+9%)×9%=18165.14(元)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6055.05
贷:银行存款6055.05
借:银行存款220000
贷:预收账款201834.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165.14
资料(5)的会计分录如下: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借:固定资产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5000
贷:银行存款2725000
资料(6)的会计分录如下:
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65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6500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500
(2)5月份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65000+260000+18165.14)(销项税)-(225000-6500)(进项税-转出)+3883.5(简易计税)-6055.05(预缴税款)=122493.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