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BD。解析:自2017年10月30日起,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2.【答案】AE。解析:选项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而不是按照被扣缴人。选项E,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而不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3.【答案】BDE。解析:选项B,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选项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选项E,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而不是委托代征方式。
4.【答案】B。解析: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答案】C。解析:选项ABD可以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