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B。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5+5+1)/(1-15%)=24.71(万元)
B化妆品厂已代收代缴消费税=24.71×15%=3.71(万元)
A化妆品厂销售化妆品时应缴纳消费税=40×15%-3.71=2.29(万元)
2.【答案】C。解析: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3.【答案】D。解析:
找税率组成计税价格=(3628000+3628000×20%+200×150)/(1-36%)=6849375(元)
6849375/(200×250)=136.99>70,税率为56%组成计税价格=(3628000+3628000×20%+200×150)/(1-56%)=9962727.27(元)
消费税=9962727.27×56%+200×150=5609127.27(元)
4.【答案】ADE。解析:选项B,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但不包括其他个人;选项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不得抵扣。
5.【答案】ACD。解析:选项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选项E,电梯安装前属于有形动产,因此2019年8月电梯厂销售电梯按照13%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