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
(1)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2)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扣除参加展销活动发生的费用。
(3)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2.【答案】
(1)该酒店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因为酒店属于生活服务,由于该酒店未提供其他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达到100%,超过50%,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0×13%=15.6(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10×13%=1.3(万元)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转出=1.3×10%=0.13(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5.6-1.3)×15%=2.145(万元)
该酒店实际应纳税额=763.2÷(1+6%)×6%-(15.6-1.3)-(2.145-0.13)=26.885(万元)
(3)销项税额=763.2÷(1+6%)×6%=43.2(万元)
应纳税额=43.2-(15.6-1.3)=28.9(万元)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89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89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89000
贷:银行存款 268850
其他收益 2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