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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模拟练习题(十一)

2018-07-10 15:56:07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选项B,自2016年7月28日起,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选项C,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选项D,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点评】本题考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特别要注意新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容易出选择题)

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经营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②向消费者个人销售。

③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备注栏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4.(2017年新增)从2016年7月28日起,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自2016年11月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代开;

(2)自2017年3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代开;

(3)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答案】C

【解析】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推定与收入相关的增值税。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应收账款 11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11000

3、【答案】C

【解析】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点评】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可以在选择题、综合题中涉及,一定要掌握教材中列举的几种情况:

(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因此,因包装物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与因产品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因此,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人“税金及附加”科目。(教材此处有误)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教材此处有误)

(4)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答案】B

【解析】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0000

【点评】本题考核的出口免抵退的会计分录,比较简单。考试中可能在选择题中出现小的计算题或者在综合题中涉及。要掌握相关的计算公式并会实际应用。

5、【答案】D

【解析】分摊率=30000÷(200000+300000+100000)=5%,所以生产成本中应分摊的部分等于200000×5%=10000(元),产成品中应分摊的部分=300000×5%=15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中应分摊的部分=100000×5%=5000(元)。

【点评】本题考核账务调整的方法,对于不能直接按审査出的错误数额调整利润情况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

对于上一年度错账,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本题2016年3月是在全面营改增之前,还不适用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规定,所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全部计入在建工程。做题时涉及固定资产购入和在建不动产,要注意时间和价值比例,判断是否适用分期抵扣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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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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