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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

2020-07-29 14:02:46  

我们的努力要有方向,要知道针对哪里!随着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的开始,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覆盖广怎么办?中公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

(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情况

“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1.享受特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等金融企业;

5.会计等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2012年1月1日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关注中公财经税务师考试网,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也可以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入税务师考试交流群领取备考资料,和更多税务师考生们一起备战税务师考试。一起来看看2020年税务师备考通手册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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