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努力要有方向,要知道针对哪里!随着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的开始,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覆盖广怎么办?中公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 | 征税范围 | 税率 | |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3%~45%的7级超额累进率 | |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它项目 | 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税。 2.对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等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4.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5.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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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征税项目 |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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