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解释】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王羲之卖字”与“卖王羲之的字”。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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