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题(共8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61.【答案】A。解析:
丙不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丙的比例=50%×30%=15%,低于20%。
乙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乙的比例为50%,大于20%。
62.【答案】C。解析:乙所纳税额属于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乙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180+12)+乙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0)×乙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404÷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808=96(万元)。
63.【答案】C。解析:甲境外所得=808×50%=404(万元),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4+96=500(万元),抵免限额=(2400+500)×25%×500÷(2400+500)=125(万元)。
64.【答案】C。解析:可抵免境外税额=96+404×10%=136.4(万元),抵免限额=125(万元),当年实际可抵免的税额为125万元。
65.【答案】B。解析: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即为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
应纳车船税=10×8×20+6.8×5×20×50%+3.6×2×20÷12×8=2036(元)。
66.【答案】A。解析: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3000-300)×(1-20%)×1.2%÷12×6+(3000-300-300)×(1-20%)×1.2%÷12×6+24÷2×12%]×10000=259200(元)。
67.【答案】D。解析:食品生产企业支付了差价,所以可以推断出甲企业货物的价值是50万元,也就是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了40万元的货物,同时购进了50万元的货物。
食品生产企业签订的以货易货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50)×0.3‰×10000=270(元)。
68.【答案】C。解析: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未分别列明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应缴纳印花税=(5×0.3‰+1×0.5‰)×1000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