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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新)知识点第四章资产的所得税处理:第五节存货的税务处理

2019-08-26 14:25:49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 存货的计税基础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二) 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转让以上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资产的净值允许扣除。其中,资产的净值: 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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