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 【答案】A。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2. 【答案】D。解析: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该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机器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0(/ 1+3%)×2%=3883.5(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5000+30000+3883.5)×7%=5521.85(元)。
3. 【答案】D。解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 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 围,分别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合计=(20+1.5)×(7%+3%)=2.15(万元)。
4. 【答案】C。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该企业当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000+50000)×5%=4000(元)。
5. 【答案】A。解析: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二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5+5+5)/(1-10%)×10%=6.11(万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 建设税=6.11×7%=0.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