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只有选项A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况。
2.【答案】A。解析:选项AB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D,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3.【答案】AC。解析:选项B,白酒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选项DE,均采用比例税率。
4.【答案】ABCE。解析:选项D,属于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总原则,不属于消费税税率设计的主要原则。
5.【答案】ABCE。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