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
1.【答案】B。解析:该企业业务(1)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3%+100×1.13/(1+13%)×13%=65(万元)。
2.【答案】C。解析: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该企业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2×13%=3.9(万元)。
3.【答案】A。解析:该企业当月应转出进项税额=(24-4)×13%+4×9%=2.96(万元),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9.5+5×9%+20×6%-2.96=18.19(万元)。
4.【答案】D。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65+3.9-18.19=50.71(万元)。
(二)
1.【答案】A。解析:玉石首饰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所以第(1)笔业务只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该首饰商城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48/(1+13%)×5%=2.12(万元)。
2.【答案】C。解析: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该首饰商城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81.9/(1+13%)×5%=3.62(万元)。
3.【答案】C。解析:用于对外赠送的铂金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铂金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铂金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该首饰商城将铂金首饰用于对外赠送应缴纳的消费税=10×(1+6%)/(1-5%)×5%=0.56(万元)。
4.【答案】B。解析:珍珠项链和包金手镯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该首饰商城2020年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2.12+3.62+0.56+140.4/(1+13%)×5%=12.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