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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一练(3.6)

2019-03-06 09:33:21  

参考答案

1.D

题目详解: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考查点:第三章.消费税

2.B

题目详解: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为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A牌-1型手表不含税单价=540×10000÷900=6000(元)<10000元,不征收消费税;A牌-2型手表不含税单价=420×10000÷300=14000(元)>10000元,征收消费税。则该手表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20×20%=84(万元)。

知识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查点:第三章.消费税

3.B

题目详解: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卷烟批发和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选项B:白酒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所以从事白酒批发业务的商贸企业不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人。

考查点:第三章.消费税

4.D

题目详解:卷烟在批发环节复合计征消费税,税率为11%+250元/箱。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20÷(1+17%)×11%+6×250÷10000=11.43(万元)

知识点:“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考查点:第三章.消费税

5.C

题目详解:选项AB: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选项D: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考查点:第三章.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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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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