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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12-16)

2020-12-16 09:31:48  

参考答案

1.【答案】B。本题考核人格权。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为保持和维护其生存和法律上独立人格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2.【答案】A。本题考核民事义务。可以同义务主体发生分离的义务,即可以由义务主体之外的人履行的义务,是非专属义务,如偿还金钱债务的义务。所以选项A表述错误。

3.【答案】A。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与民事活动。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上的人格或主体资格。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可分离,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选项C、D说法正确。

4.【答案】B。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分类。优先性担保物权,是以支配担保物的交换价值,确保债务优先受偿为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占有性担保物权,是指以占有担保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

5.【答案】C。本题考核简易交付。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标的物在出卖前就已经被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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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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