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 【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组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 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 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3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分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 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题目中并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而是债务人内部的协议, 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因此分立后的法人(甲乙丙 3 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 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股票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 A 错误。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 B 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的标的。所以选项 D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