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日内召开,所以选项 A 错误;(2)有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所以选项 B 错误;(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但《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 C 错误。
2.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和无效。根据规定,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 的。因此选项 AB 要求是在“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题目中是“受理破产申请 1 年前”,则此时选项 AB 不能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仍对个别债权人 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 除外;因此选项 D 也要求是在“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题目中是“受理破产申请 1 年前”,则此时选项 D 不能撤销。选项 C 是“无效行为”,该行为自始无效,所以在“受理破产申请 1 年前”也是无效的,选项 C 正确。
3. 【答案】AE。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 续进行;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选项 C 错误,选项E 正确。(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 人。所以选项 D 错误。
4. 【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应当经过人民法院许可的行为。《破产法》 第 69 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4)借款;(5)设定财产担保;(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8)放弃权利;(9)担保物的取回;(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另外,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选项 A.C.E 可以由管理人直接作出,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许可。
5. 【答案】ACE。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规定:(1)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所以选项 A 说法错误。(2)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所以选项 B 说法正确。(3)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告知申请人;所以选项 C 说法错误。(4)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 10 条规定的受理期限;所以选项 D 说法正确。(5)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选项 E 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