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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1-27)

2021-01-27 09:20:46  

参考答案

1【答案】C。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消灭。留置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留置权实现;主债权消灭;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物灭失;债务人另行提出担保。

2.【答案】B。本题考核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为:(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答案】A。本题考核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优先于一般债权而行使的作用力。物权优先力的表现:(1)物权破除债权。(2)优先受偿权。(3)优先购买权。

4.【答案】B。本题考核相邻权、用益物权。相邻权,是指相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必要,而对他方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予以限制的权利。本题中乙行使的是相邻权。

5.【答案】C。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都是无权占有。所以选项A错误。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我国《物权法》仅规定了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而对善意占有人可否要求有益费用的偿还,以及恶意占有人可否要求必要费用的偿还未进行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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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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