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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2-4)

2021-02-04 09:22:37  

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所以选项B、C错误。

2.【答案】D。解析:(1)选项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2)选项B: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于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3)选项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规则均为“复合决议”规则。(4)选项D:债权人会议表决不能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经“二次表决”仍不能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犯罪,而不是单位各个成员的犯罪之和。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所以选项ABC不属于单位犯罪。

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华达公司尚未取得采矿权,所以不适用该复议前置的规定。

5.【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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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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