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BE。解析:(1)选项AB:散布闻就香公司使用地沟油的行为,是陈文退伙前实施的执行合伙事务行为,应直接视为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行为,侵权行为主体为饭香快餐连锁店(2)选项CD:陈文的行为是诋毁商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3)选项E:侵权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属于事实行为。
2.【答案】A。解析:(1)选项AB:闻就香公司将原要约中的代理费用由3万元变更为2万元,属于对原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相应地,其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未建立;(2)选项C:王天有律师能否代表博法律师事务所,案情未交待,但是其与闻就香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能代理闻就香公司委托的事项,但不能代表闻就香公司;(3)选项D: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4)选项E:表见代理的前提是代理权缺失,在本题中,闻就香公司与博法律师事务所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王天有律师的代理为有权代理。
3.【答案】ADE。解析:(1)选项A: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吴石的行为并非单纯的转帖,而是对未经核实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进行传播,吴石存在过错构成侵权。(2)选项BE: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坏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如果蝴蝶网站及时删除帖子则不承担责任,谈不上与网民吴石构成共同侵权。(3)选项C: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可以安排加班,并非不能克服,不属于不可抗力。(4)选项D:利用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
4.【答案】B。解析:(1)选项A:蝴蝶网站未及时删除帖应当就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吴石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蝴蝶网站对吴石侵权行为事先知情,又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则应与吴石承担连带责任。(2)选项BE:散布该谣言是陈文退伙前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应当以饭香快餐连锁店为侵权人,由其承担侵权责任。(3)选项CD:闻就香公司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合同尚未订立,谈不上违约;在合同磋商过程中,闻就香公司不存在过错行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