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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2-26)

2021-02-26 09:31:46  

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监察机关在收集、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故选项C正确。

2.【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原物与孳息。选项A属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选项B不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苹果树上结的苹果,此时尚未与苹果树分离,故其是一个整体。选项C空调和空调放出的冷气也不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选项D山羊和山羊身上的羊毛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不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

3.【答案】B。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中所述情形属于合同履行阶段,不涉及缔约过失责任。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本题中,电视机和遥控器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在法律无相反规定或合同无相反约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的,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即对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根据题意,合同并无相反约定,因此,商场在交付电视机的时候应当同时交付遥控器。

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甲与丙之间的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无效,但不影响抵押合同已经生效。

5.【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釆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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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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