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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3-1)

2021-03-01 09:38:24  

参考答案

1.【答案】A。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执业行为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答案】D。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表见代理行为。《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3.【答案】C。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

4.【答案】B。本题考核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答案】B。本题考核公司变更。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其他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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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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