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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3-20)

2021-03-20 10:41:56  

参考答案

1.【答案】DE。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2.【答案】ABC。本题考核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3.【答案】ABCD。本题考核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4)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5)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6)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答案】ACDE。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5.【答案】BDE。本题考核债的要素。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是指特定人(债务人)对其他特定人(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债务的内容具有特定性,这种特定性是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形成的。债须同时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的三要素,并且债的主体无论是单数还是复数,均须为特定之人。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依债的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享有和分担情况,可以将债分为两类:一类是双方当事人同互为给付,即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此类债被称为“对待给付之债”;另一类是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此类债被称为“非对待给付之债”。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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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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