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练习题(十三)

2018-06-05 15:43:14  

答案与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物的分类。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甲能否通过驾照考试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作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该民事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中甲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选项B中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选项D中甲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都属于事实行为。选项C中甲立遗嘱的行为属于表意行为。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法人。法人机关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而法人分支机构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思,须有法人机关的授权,但对外不得代表法人。

二、多选题

1.【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本题中,选项A、B没有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所以不构成意思表示。

2.【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保护。自卫行为是指为了防止或者避免自己或者他人所面临的现实侵害或者现实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致害他人的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以上的题目,你都做对了吗?把自己错误的题纪录下来,整理成一本错题集,到后期可以用错题集查漏补缺。如需更多备考指导和通关经验,可点击前往2018年税务师报考直通车

推荐阅读: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练习题汇总

2018年税务师各科目基础练习题汇总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练习题(十二)
下一篇 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6-8)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