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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8-06-08 16:18:51  

4、(一)【答案】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B错误);(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A错误);(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D错误);(4)董事会(而非董事长)认为必要时(选项E错误);(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正确)。

(二)【答案】A, D, E

【解析】(1)选项AC: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因此,会议通知应以董事会名义发出,董事长李某主持;(2)选项B: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选项D:股东大会只能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4)选项E: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一名股东均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三)【答案】A

【解析】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2/3)通过。

(四)【答案】A, D

【解析】股东无论持股多少,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选项D正确);限制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使得小股东和大股东未能受到平等对待,侵犯了小股东的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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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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