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与解析:
1、【答案】B、C、D
【解析】(1)选项AE: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并参照适用规章;选项A的错误在于,地方性法规不是“可适用”,而是应当作为审理依据;选项E的错误在于“行政法规”应当作为审理依据,而非“可以参照”。(2)选项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3)选项C: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理性;②丙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决定罚款决定是否合法,是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应当作为本案的审查对象。(4)选项D: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观方面。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放任态度,不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该题针对“犯罪构成”知识点进行考核]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因此,法定解除仅是合同解除类型中的一种,而非全部。所以选项A错误。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C正确。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把原订合同废弃。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在其后另订的合同中约定解除权产生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相似,两者不同之处在于:约定解除是以合同来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解除权,而协议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来解除原订的合同,与解除权无关。所以选项D错误。
4、【答案】C
【解析】(1)选项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该规定,选项A的承揽人不仅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反而可以向定作人要求赔偿损失。(2)选项B: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根据该规定,选项B的承揽人如果履行了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不构成违约,如果未及时检验并通知,则应承担迟延检验、通知的违约责任。(3)选项C: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4)选项D: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所以选项A.B.D.E正确。[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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