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与解析:
1、【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其他渊源。会议纪要、征收过桥费的通知、某县税务局作出的办理税务登记的决定,都不属于我闰行政法的渊源。最高院的法律解释是其他渊源中对行政活动具有拘束力的法律解释,属于行政法的渊源。
2、【答案】A、B、C、E
【解析】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答案】A、D、E
擦考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项C错误。
4、【答案】A、B、C
【解析】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选项D属于检察院的权力;选项E属于人民法院的权力。
5、【答案】A
【解析】(1)选项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C: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4)选项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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