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7.26)

2018-07-26 10:39:42  

1.【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和解。本案中市房产局“可以”(而非“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调解。税务机关减税、免税决定必须严格依法作出,不允许自由裁量,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适用调解。

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止与终止。选项A、B、C是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4.【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审理。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可知,复议机构应为区政府或市环保局中的法制机构;所以选项A错误。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选项C正确。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属于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错误。

5.【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相对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018税务师考试补报名正在进行中,请之前没报名的考生立即着手报名事宜。税务师备考路上如果能够有的指引和帮助,备考无疑会变得更加轻松。中公会计税务师培训班 正在火热招生中,期待您的加入!

想了解更多税务师内容,您可以加入中公会计官方税务师交流平台,戳这里快速进群和学霸探讨学习!

小编推荐:

备考税务师学不进去,精力不集中,怎么办?

2018想要通过税务师,这8个“陷阱”千万不能踩

2018年税务师考试各科目每日一练汇总(7月份)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7.25)
下一篇 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6-8)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