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冲刺卷一答案及解析

2018-10-23 19:08:50  
2018税务师强化阶段的备考已经开启,你上路上了吗?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强化巩固考点,最好的方式是多做题,做题是查漏补缺的好手段,为锻炼大家的做题能力,中公会计小编特意整理了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练习题,一起练起来吧!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卷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法性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63.68条规定:(1)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所以选项A不违反。(2)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所以选项B不违反。(3)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所以选项D不违反。(4)《行政强制法》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所以选项C违反。

2.【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1)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AB错误。(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部门是无权设立许可的;C错误。(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13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D正确。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所以选项A错误。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所以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对被告提出的证据,原告有权进行质证,有权提出相关的证据予以反驳。所以选项D错误。

4.【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设立。(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选项B.D错误。

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程序。(1)没收生物容器的措施是行政处罚中的没收非法财物的行为;D错误。(2)没收处罚不适用简易程序;A错误。(3)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但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效力;B错误。(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C正确。

6.【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只有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的过程中认为听证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机关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其他情况都属于听证终止的情形;B正确。(2)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的进行;A错误。(3)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C错误。(4)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而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D错误。

7.【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查封、扣押。(1)根据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A错误。(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所以选项B正确。(3)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所以选项C错误。(4)查封、扣押应当由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所以选项D错误。

8.【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选项B.C是行政程序法公正原则的体现,选项D是行政程序法参与原则的体现。

9.【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42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10.【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8)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10.23)
下一篇 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6-8)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