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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模拟卷Ⅲ答案及解析

2018-11-09 20:41:42  

21.【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成立。(1)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B.C中不是“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构成留置权。(2)留置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选项D中是“未到期”,不构成留置权。

22.【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所以选项B错误。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所以选项C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选项D错误。

25.【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制度适用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不适用于法人、组织。

26.【答案】D。解析:(1)选项A: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

(2)选项B: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选项C: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①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②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③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损害个别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

(4)选项D: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27.【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所以选项A.B错误。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28.【答案】C。解析: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厂长(或公司董事),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9.【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发起人责任。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30.【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所以选项A正确。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是股东大会的职权。所以选项B错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董事会决议。所以选项C错误。决定公司合并是股东大会的职权。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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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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