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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11-18)

2019-11-18 09:40:20  

参考答案

1.ABCD

答案解析: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规定”不包括税收规章和其他规章。

2.BD

答案解析:(1)选项A: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经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2)选项B: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3)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但不得以同一基本事实或理由重新申请复议。

3.BDE

答案解析:(1)选项A: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2)选项C: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11条第(2)项规定的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4.A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5.C

答案解析:选项C:税务机关引进外部专家担任非常任委员,并非仅仅由外部专家起复议案件专业咨询作用,而是需要充分发挥非常任委员对复议案件审理与处理产生真正的实际影响力,从而确保复议办案的中立性、权威性、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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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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