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资产评估师备考已经开始啦!相信大部分计划报考资产评估资格考试的同学们,已正式进入备考状态。没有付出的汗水,就没有收获的泪水。中公资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资产评估实务一知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规定,速来学习吧!
《资产评估实务一》科目考试特点:
《资产评估实务一》这一科目主要内容是运用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对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建筑物、森林资源资产、金融不良资产、其他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学习过程中计算的方法和公式非常多,且会涉及不同资产相关的专业名词和表述,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和灵活掌握公式。
《资产评估实务一》知识点学习:
【考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规定
【考点坐标】第四章-第三节-土地法律制度
【考点解析】
一般规定 |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 |
招拍挂方式 |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
协议出让方式 | 1. 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2.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明确规定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3. 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4.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