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经济师(财税)参考答案及解析
1、【参考答案】A。
中公解析:对物流企业目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的用地,不属于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减税条件的物流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9000×12×50%+1000×12=54000+12000=66000(元)。
2、【参考答案】B。
中公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关于免税的基本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组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们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主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主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靠士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
3、【参考答案】B。
中公解析:(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筼纳资源税,应纳资源税=2000×8%=1600元;(2)纳税人将其开釆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其他方面(如用于职工食堂)的,视同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2000/4×8%=40万元);(4)纳税人将其开釆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纳资源税-3000×60%×8%=144(元);(5)留存待售的原煤当月不缴纳资源税应缴纳资源税=160+40+144=344元。
4、【参考答案】B。
中公解析:天然气为增值税低税率货物,2019年4月1日起降为9%。应纳税额=【1350000+(1695+2260)/(1+10%)】×10%=135359.55(元)。
5、【参考答案】C。
中公解析: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交增值税=(1020-600)÷(1+5%)×5%=20(万元),附加税费=20×(5%+3%+2%)=2(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4×5%)=720(万元);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可以扣除的金额合计数为720+2+18+0.5=7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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