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经济师(财税)参考答案及解析
1、【参考答案】A。
中公解析:本题考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价外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蓄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选项BCD不属于价外。
2、【参考答案】C。
中公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选项C错误,纳税人发生的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说服务完成的当天。
3、【参考答案】C。
中公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4、【参考答案】B。
中公解析: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5、【参考答案】C。
中公解析:本题考查视同销售的增值税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67.8/(1+13%)+1=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