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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专业练习题
1.应交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C.修改公司投资计划
D.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E.变更公司形式
2.王某是甲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成立后,王某因抽逃5000万元被查处,根据我国公司法,对王某处以( )万元的罚款。
A.50~250 B.50~500
C.250~750 D.250~1000
3.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5
B.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固定请求召开
C.1/5的监事提议召开
D.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 )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A.个人资产 B.认购的股份
C.家庭资产 D.实缴的出资额
5.根据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起人须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负有限责任
C.发起人不能是法人
D.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
1、【答案】ABDE。解析:本题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包括: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二节:股东的义务中缴纳出资义务相关内容。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题目信息,王某抽逃出资金额为5000万,因此对应的罚款范围为:5000×5%至5000×15%,即250~750万元,故选C。
3、【答案】D。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种类中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A选项,应当是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而不是1/5,故错误;B选项,应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而不是5%,故错误;C选项,应当是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而不是1/5的监事提议召开,故错误。
4、【答案】B。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二节:股东的法律地位或股东的义务相关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故选B。
5、【答案】A。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二节: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相关内容。本题仅A选项符合教材所述,故正确。B选项,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故此项错误;C选项,可以是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也可以是法人作为发起人,故此项错误;D选项,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而不是3年内不得转让,故此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