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发布,明确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评价标准,广大考生可作为备考依据,下面,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一章 总论),祝愿大家备考顺利。
[基本要求]
(一) 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 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三) 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
(四) 了解经济法的体系
(五) 了解经济法的主体
(六) 了解法律行为特征、分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 经济法的概念
二、 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一) 宪法
(二) 法律
(三) 法规
(四) 规章
(五)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 司法解释
(七) 国际条约、协定
三、 经济法主体
第二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法律行为
(一)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 法律行为的分类
1- 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 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3. 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三) 法律行为的要件
1- 成立要件
2- 生效要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2.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五) 无效的法律行为
1- 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
2-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2)当事人通谋虚 假表示实施的;(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 序良俗的。
3- 无效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六)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1- 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效力
2- 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
3- 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法律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