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0-03-13 17:19:15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发布,明确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评价标准,广大考生可作为备考依据,下面,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祝愿大家备考顺利。

[基本要求]

(一) 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二)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三) 熟悉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四) 了解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五) 了解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二) 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

一、 合伙企业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 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三、普通合伙企业财产

(一)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二)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三)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四、 合伙事务执行

(一) 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二)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 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四)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五)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五、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一) 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二)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2.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六、 入伙与退伙

(一) 入伙

1. 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 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二) 退伙

1. 退伙的原因

2. 退伙的效果

七、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二)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1. 责任承担

2. 责任追偿

(三)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

(1/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下一篇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公布!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