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发布,明确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评价标准,广大考生可作为备考依据,下面,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九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祝愿大家备考顺利。
[基本要求]
(一) 掌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
(二) 掌握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三) 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四)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意义和构成
[考试内容]
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 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包括:(1)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2)在采 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3)其会计要素不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三、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配比性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等基 本原则。
四、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第二节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一、 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 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受托代理过程。受托代理业务与捐赠活动存在本质差异。
对于受托代理业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比照接受捐赠资产的原则确认和计量受托代理资产,同时应当按照其金额确认相应的受托代理负债。
二、 捐赠收入的核算
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捐赠承诺不满足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不应予以确认,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对于捐赠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照捐赠人对捐赠资产是否设置了限制,分别按照 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