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于考试前2周内(截至9月1日)联系无锡市财政局申请修改。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江苏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无锡市财政局申请修改。无锡市财政局受理后集中上报江苏省财政厅,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
八、对特殊报考人员的处理
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但不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注册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前既不从事会计工作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联系无锡市财政局,申请授权报名。经授权后,报考人员可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无须进行信息采集。除提供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有关资料,还须提供曾经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满足具体条件6的除外)。
九、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无锡市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无锡市财政局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十、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需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宜兴市财政局”官网或“宜兴财政”微信公众号。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1年度中级证书发放计划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为充分尊重广大考生意愿,在报名系统中增加“是否愿意邮寄到付”选项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告知邮寄价格。如果同意人员过半,将统一实行邮寄到付,并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江苏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一、其他事项
(一)加强考务管理工作。承担无纸化考试工作的考点应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1日前完成对所有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点应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强化会计诚信建设。报考人员应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落实继续教育要求。凡当年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宜兴考区),每通过一科考试,即可抵免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需要考生办理任何手续。
凡从外省市到宜兴报名的考生,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上传以往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同时选择单位对应的宜兴市财政部门审核。
(五)相关事项提醒。考生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和报名(审核)点,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广大考生可通过“宜兴市财政局”官网或“宜兴财政”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 ,并及时向无锡市财政局(电话:81822356或81827141)、宜兴市财政局(电话:87993912、87994941)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见http://www.yixing.gov.cn/doc/2021/03/01/925108.shtml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宜兴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ixing.gov.cn/doc/2021/03/01/9251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