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是新设的公司承继。
2.【答案】√。
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答案】√。
5.【答案】×。
解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