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D。
解析: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的,不用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答案】B。
解析: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答案】D。
解析:(1)《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选项A);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选项B);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C)。(2)选项D:属于法定退伙里的除名。
4.【答案】A。
解析:选项A: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5.【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