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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7)

2021-04-07 09:08:57  

1.【答案】A。

解析:(1)A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B、C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D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答案】C。

解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答案】C。

解析:A项:应当在10日内注销。B、D项: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4.【答案】A。

解析: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5.【答案】A。

解析:(1)根据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A项正确,B项错误。(2)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C项错误。(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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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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