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16)

2021-04-16 09:05:10  

1.【答案】CD。

解析:(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先找监事会;(2)不论明确拒绝,还是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答案】ABCD。

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拥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3.【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答案】ACD。

解析:B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5.【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A、D项属于董事会职权。

点击返回题目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15)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