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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0-11)

2018-10-11 10:06:02  

参考答案:

1.CD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ACD

解析: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对

4.B

解析:根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因此选项B错误。

5.B

解析: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选项B: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选项C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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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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