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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8)

2019-01-18 09:28:36  

参考答案:

1.【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答案】C

解析:选项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选项D:投资人可以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性财产出资。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3.【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4.【答案】B

解析:选项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不得转让。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5.【答案】D

解析:承租的设备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所以不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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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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