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19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1)

2019-01-21 09:17:56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习题,看完书本知识的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成果,希望2019年的考生们能够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考试!

1.(单选题)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2012年)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2.(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3.(单选题)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4.(单选题)

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B.张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D.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5.(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普通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是(  )。(2017年)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死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9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8)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