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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4)

2019-04-04 10:01:09  

参考答案:

1.BD

题目详解:

(1)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限制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该第三人发生抗辩力。(2)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合伙企业不能因为有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而拒绝向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AD

题目详解:

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3.ABCD

题目详解:

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①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合伙协议书;③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④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其他法定的证明文件。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4.BD

题目详解:

(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111);(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111);(3)选项C: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绝对不可以,没有例外规定(P99);(4)选项D: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不得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也不得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5.ABC

题目详解: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考查点: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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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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