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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9-3)

2019-09-03 09:16:53  

参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答案】D

解析:选项A,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选项D,该项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综上,本题应选D。

3.【答案】C

解析: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属于共同担保。关键看清物保由谁提供,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时,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物保由债务人甲公司自己提供,乙银行只能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不足清偿部分才能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4.【答案】D

解析:选项ABC符合,选项D不符合,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综上,本题应选D。

5.【答案】 C

解析: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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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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