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B.列席董事会会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答案】D。解析:监事会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7)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