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张某2017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7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8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9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答案】A。解析:(1)A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B、C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